因工作需要,经区政府批准,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。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面向社会、公开招聘。
(二)坚持考试考察、择优聘用。
(三)坚持统一组织、分工负责。
二、招聘岗位和计划
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0名。
三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年龄在20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1987年5月14日至1997年5月14日期间出生),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《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、数量、条件一览表》(附件1),且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(三)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工作责任心强;
(四)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、技能或资格条件;
(五)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,有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报考:
(一)现役军人;
(二)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(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、学位报考);
(三)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
(四)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;
(五)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;
(六)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书记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方法和程序
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,按照制定计划、发布招聘信息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、笔试、体检和考察、公示、聘用等步骤进行。
(一)信息发布
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谯城区人民政府网、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。
(二)报名和资格审查
报名方式
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报名时间、地点
报名时间:2018年5月14日—5月18日,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,逾期不再补报。
报名地点:谯城区人民法院(三曹路358号)。
现场报名时,考生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。其中,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,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和学校或省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、专业、毕业时间以及“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,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,各科成绩合格,学历证书待发”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(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)原件和复印件,属社会人员的,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上述人员中,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、各科成绩合格、2018年9月30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,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(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)的,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填写《亳州市谯城区2018年公开招聘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》(附件2),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,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。
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其考试、聘用等资格。
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,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。
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皖价费〔2009〕118号文件规定,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。
(责任编辑:李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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